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解决缺员问题。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齐卫基层发〔2018〕110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人(无编制),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19年昂昂溪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3.年龄45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4.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6月14日。
2、报名地点:昂昂溪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452-6326008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1)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2);(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毕业证书、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近期2寸免冠蓝底同版照片3张;(5)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我区负责组织,市级负责资格复审。
5、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考生资格实行全程审核,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及考试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人数不受招聘比例限制。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二)考试按照公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计划,实行公开报名,通过面试方式择优聘用。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
(三)考核和体检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昂昂溪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将招聘人员信息表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解聘。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享受聘用单位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四)聘用人员注册类别。
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
附件:1.《2019年昂昂溪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2019年昂昂溪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六、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