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充实基层卫生队伍专业技术力量,切实缓解人才供求矛盾,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和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秦人社〔2017〕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计系统乡镇基层卫生岗位空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拟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乡镇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其中外科7名、内科10名、妇科5名、医学影像2名、中医或中西医结合5名、护理13名、医学检验6名、西药药剂2名。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青龙满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
1、秦皇岛市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以2018年7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招聘岗位有户籍限制的,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户籍;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限户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7月16日至2000年7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其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青龙满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具体条件中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2018年7月3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招聘岗位中定向招聘“六类人员”是指“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秦部队随军家属”。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8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秦皇岛市户籍(或生源地)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四项目人员为2015年度招聘服务期为3年、2016年度招聘服务期为2年、2017年度招聘服务期为1年的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2015年入伍的秦皇岛市户籍(或生源地)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毕业后应征入伍、退役安置地为秦皇岛市的退役士兵。
“驻秦部队随军家属”是指:驻秦部队现役军人经批准办理随军手续的家属。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秦部队随军家属”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五)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7月16日通过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7:00.
2、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并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政策和岗位条件。
(2)应聘人员签署《诚信承诺书》,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人须持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有明确要求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到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报名,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交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4张,同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参照我省公务员招录的违规违纪处理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所填联系方式等信息必须准确,并保证信息畅通,因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笔试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手续办理: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凭低保证、特困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手续。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相同招聘岗位使用同一试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各招聘岗位考试内容分别以下列考试用书为主:
内科、外科、妇产科、影像岗位——《2018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指导》用书;
护理岗位——《2018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核指导》用书;
医学检验岗位——《201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师)》用书;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岗位——《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细则(医学综合笔试部分)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用书;《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细则(医学综合笔试部分)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用书;
药剂岗位——《201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药学(师)》用书;
各招聘岗位考试内容均以下列四门医学基础课为辅:《组织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及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于8月20日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示。按照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不高于3:1的比例(招聘5人以上岗位,按照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合格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计算规则: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成绩×70%.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通过与应聘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变及应聘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面试评委全部从外地聘请,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组同一个场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有效成绩的平均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五)总成绩合成及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考试成绩于面试第二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高者、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高者、笔试总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
体检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要形成考察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选岗及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同一类岗位(包括外科、内科、妇科、护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西药药剂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选岗。
完成选岗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服务年限。根据秦人社〔2017〕20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人员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期间不得参加各类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人事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调动交流手续,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乡镇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
政策咨询电话:0335-5393562(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335-715930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别提醒: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选岗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笔试、面试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