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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魏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专业
本次共招聘135名(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毕业生专招15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70名,乡镇卫生院65名。
(具体岗位条件和专业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能自觉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和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宜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和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以下。
4、魏县籍应、往届毕业生(或配偶是魏县户籍)。
5、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0月10日(含当日)。
(二)贫困户子女专招岗位条件的说明
“贫困户子女”是指:具有魏县籍且属于魏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相关医学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往届毕业生以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贫困户子女专招按照报考人员情况从最高分按名次确定进入面试、体检环节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参加邪教组织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7、县卫生系统正式在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办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能修改。
报名地址: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二)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基本程序:
1、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不予受理。
2、报名前,考生需在党政网下载《魏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填表规范提前填好表项、打印一式两份,并粘贴小2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照片禁止PS)。魏县党政网网址
3、提交填好并打印的《魏县2017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户口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就业和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协议或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红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5、魏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报考者需提供打印版的《魏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报考者信息确认表》(附件3)一份,表样见魏县党政网,自行盖章。
6、其它证明材料。
7、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组织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魏县党政网、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信息,以及报名条件、考试招聘等工作的环节和时间节点(2017年9月26日——9月30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提供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与实际不符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对审查合格的,发放招聘《笔试准考证》,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确定岗位招聘人数与所报人数比例为1:2,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5日。
(四)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分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医学相关的法律法规;②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满分100分,医学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满分100分。2017年11月1日在魏县党政网、魏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
2、确定面试人员。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日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五)资格复审
对于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在8分钟内进行答辩3道题目。面试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2017年11月13日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与管理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卫生系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局与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对聘用人员实施人事代理,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并为其办理相关组织人事手续。县卫生局协调医院负责核定和筹集聘用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并负责发放工资、缴纳保险、安排工作、日常使用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实行与受聘医院正式职工相应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所需的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得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在魏县党政网发布,请考生关注魏县党政网,因未关注魏县党政网而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魏县人社局:0310——3530046,魏县卫生局:0310——3521931,举报监督电话:0310——3531215
3、《魏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报考者信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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