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卫计委研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名。其市口腔医院3名,市第三医院3名,市妇幼保健院2名,市儿童医院27名,市中心血站4名。详见《2017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计算时间从公告发布日算起)。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等;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公告发布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2017年 10月 31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市卫生计生委一楼。
4、报名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填写打印《2017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3张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须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3:1竞争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在网站发布公告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统一闭卷形式,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10%)、专业基础知识(占40%)和专业技能知识(占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8日
地点:双桥区内某院校
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依据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在承德市卫计委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卫计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实施。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卫计委统一抽调。
(3)《面试通知单》。面试前在承德市卫计委网站对外公布《面试通知单》领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