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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赫章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募公告

2018-07-02 11:5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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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赫章县现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详情如下所示:

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8〕136号)和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方案》(赫人社字〔2018〕52号)工作安排,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派程序、公开选派结果的公开制度。按照征集需求岗位、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面谈、笔试)、体检、公示、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见习需求数

2018年度见习需求数260人,详见《赫章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就业见习对象及条件

1、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全日制中职毕业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具有岗位需求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

5、2017年的见习生不能继续报名参加见习。见习单位与毕业生在就业见习前、见习中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不纳入就业见习人员补贴范围,不能享受相关就业见习政策。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通过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志愿,报名免收报名费。就业见习报名由各见习需求单位组织,报名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赫章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见习需求单位具体负责。参加就业见习报名的毕业生须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贫困生还须持贫困户登记卡或县扶贫办出具的精准贫困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报《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见习需求单位留存,一份送县“引导办”备案)。

四、见习对象的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具体由各见习需求单位组成测评组采取公平竞争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测评,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见习对象,人数较多不宜采取面试时可采取笔试方式确定。

五、体检

由各见习需求单位组织见习对象体检。体检必须按规定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体检事宜由见习需求单位自行安排。

六、公示及派遣相关事宜

各见习需求单位务必于7月25日前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报县“引导办”,县“引导办”汇总后分别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拟派遣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见习的,取消选派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经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到县“引导办”开具《报到证》到见习单位报到,无故超过3天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见习生到见习单位报到后,见习单位要及时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见习单位、见习生各一份,一份送县“引导办”备案),同时下聘用文件。

七、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相关事宜

(一)见习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生生活补助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县属于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月),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分两次进行补贴,上下半年各补贴一次。由见习单位先按月足额垫发见习生生活补助费和垫缴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费,县人社局每半年据实将最低工资标准的60%划拨给见习单位,缴纳的保险费按每人300元的标准于上半年一次性给予补贴。

(三)县人社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情况和见习单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生的见习关系;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各相关部门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由见习生提出书面申请,见习单位同意后行文解聘,并及时将解聘文件报县“引导办”备案,同时终止见习政策。

(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等佐证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临聘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毕业生留用。

八、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赫章县纪委(监察局)(电话:0857-3222778)

赫章县“引导办”(电话:0857-3232718)

1.2018年赫章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汇总表.xlsx

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请双面打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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