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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切实做好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义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根据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8〕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义市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22名。为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在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考试、考察、体检、政审、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职位
严格按照2018年发布在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
黔西南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职位数及条件进行引进。
四、引进对象、条件及资格复审
(一)引进对象
2018年3月24日至25日到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贵阳国际会展中心)报名或截止3月31日前通过网上投简历,且经资格复审符合引进单位引进职位条件的应聘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24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6、引进聘用后,在兴义市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辞职不满1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职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6.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它原因不宜引进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各引进单位面试时间前完成,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2.复审地点:各引进单位制定。
3.复审对象:2018年3月24日至25日到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贵阳国际会展中心)报名或截止3月31日前通过网上投简历,且符合引进单位引进职位条件的应聘人员。
4.复审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2018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册》,并加盖学校公章)、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五、考试
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工作方案对引进人选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并测评出分值,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进行计数。
(一)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方式,按百分制计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内容由各引进单位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制作。
(二)考试内容。各引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考试时间。2018年4月23日。由各引进单位提前通知考生按时参加测试。
(四)考试地点。各引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准考证》发放。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引进单位通知。
六、考察
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成立3人及以上的考察组(本单位纪检组长任组长)对引进人选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应全面反映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符合聘用工作岗位需要等情况,注明是否同意聘用,所有考察人(含纪检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兴义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论(结果)公示后,考生对体检结论(结果)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结论不合格,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将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内()上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内()上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市人社局行文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含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欢迎考生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859—3220490(兴义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23660
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义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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