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经医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非编制人员。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2019年临床医生招考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招聘的组织和实施。组长:张辉;副组长:冷会;成员:王世茂、夏兰、邓晓红、谢钊、宋顺平、金珊珊。卫健局相关部门及我院党建办负责全程监督。
三、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职位简要描述
(一)招聘职位:临床医学专业10人。其中:康复科医师:2人(临床医学专业);产科医师:2人(临床医学专业);妇科医师:2人(临床医学专业);重症医学科医师:2人(重症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脑外科医师:1人(临床医学专业)。
胸外科医师:1人(临床医学专业)。
(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4.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或重症医学专业;( 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参与考试);5.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备相应资质者优先;6.年龄28周岁以下;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沟通协调能力好。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4.往届毕业生现场审核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资格条件资料(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职位简述: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四、招聘程序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含校园招聘现场报名者)或电话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体检、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根据招聘计划安排,此次公开招聘将在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微信平台、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含校园招聘现场报名者)或电话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予以登记报名。电话报名者资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在考前1小时进行审核。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提交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3)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卡片照1张(底色无要求);(5)其他证书材料。复印件医院留存。
五、考试及面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1.笔试时间:2019年5月23日上午08:30——10:30.面试时间:2019年5月23日14:30——18:00. 2.考试地点: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会议室。
(二)考试须知1.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20分钟者作弃考处理。
2.不设置开考比例。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末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未达1:3的比例的按参考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4.报名费:免收。
(三)考试成绩1.笔试、面试成绩均设100分,总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医院内网站或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六、体检
1.笔试、面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相同职位考试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进入体检考生主动放弃该职位,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进入体检。
2.体检在本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纪律监督和相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及待遇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医院不予聘用。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者;2.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3.应届毕业生2019年9月都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三)半年内有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四)医院按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薪酬按《医院薪酬分配方案》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及报名电话:0851-24252725(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