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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招聘公告

2017-02-05 11:1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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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隶属于中山大学。我校是全国最早招收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的院校之一,也是首批教育部批准具有法医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中国当代法医学教育的摇篮之一。1953年成立法医鉴定组,鉴定历史悠久。1998年在全国率先成立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政府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2002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为面向社会司法服务的鉴定机构。2008年7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及检查机构认可现场评审,成为全国第一家获得双认可的医科院校司法鉴定机构,也是广东省第一家获得双认可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法医临床医疗损害鉴定室司法鉴定人1名、鉴定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行政事务岗(法医鉴定中心法医临床医疗损害鉴定室司法鉴定人1名、鉴定助理1名)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善于合作和沟通,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三)具有临床主治医师中级职称者优先,未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者,本中心将依照有关规定为满足条件者协助办理。

(四)有临床医学或法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发送邮件至中心邮箱zdfy@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7月24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考察

(五)报批

(六)聘用

五、聘后管理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照劳动法管理。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邮编: 510080

联系人:巢金英、唐双柏

E-mail:zdfy@163.com

电话:020-87332131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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