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招聘】关于广东省江门市直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分多个站点开展,具体招聘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前一站点结束后,空缺的岗位将调剂到后一站点进行招聘,前一站点已经招满的岗位,后续站点不再开考。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了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还须符合专业方向。应聘者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外的,可选择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目录内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4.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5.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曾因违反有关计生政策被处理未满五年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所需资料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定向生、委培生,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意见材料。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此外其他任何证件均无法代替使用。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二)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者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电子邮件+现场确认”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前一天上午12:00前(以邮箱有效收件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电子文档(扫描、拍照均可,须确保图像清晰)压缩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并于现场招聘当天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现场招聘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
2.招聘会现场报名。现场招聘当天直接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件+现场确认”方式报名的,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在现场确认期间发给准考证。通过“招聘会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招聘单位现场反馈资格审核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并获得《准考证》的,方视为报名成功。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具体环节及考试形式根据岗位实际确定(详见附件1),初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现场告知;设置复试的岗位,复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在完成初试后另行通知。
注:
1.胜任力测评。本次招聘将对考生进行胜任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仅作为考试评委组评分参考要素,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考试成绩构成。仅设单一考试环节的岗位,单一环节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设置多个考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为各环节加权分值之和。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纳入后续环节。
3.考试递补。设置多个考试环节的岗位,如入围下一环节的考生弃权,招聘单位可按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
五、体检、考察和初步确定就业意向
招聘单位在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通过体检、考察的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如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试用及聘用
招聘单位将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复审,通过复审的,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不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进入递补程序。
七、咨询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由各招聘单位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336205、3873783、3873786。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0750-393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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