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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招聘公告 10名

2019-05-07 10:3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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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防治、诊疗、康复、科研、培训、健康教育以及基层指导工作;承担职业中毒、核放射、化学物相关的评价、监测、检验、健康监护以及事故的应急救治和调查处理;承担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技术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天算起);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天算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天算起);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报名第一天算起)。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5月24日(二)报名地点和方式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邮件主题注明“报考专业+应聘人员姓名”。初审通过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本人在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本人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到现场确认资格,现场确认无误后,发放笔试准考证。没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办公楼5楼514房。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本人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笔试准考证。现场报名时间为当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三)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成立面试小组,省卫健委人事处负责指导、监督,面试小组成员为9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

(一)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6月 22日上午9:00-11:00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应急楼8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对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4063325监督投诉电话:020-34063817.

附件1

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及等级

招聘

人数

招聘

对象

招聘岗位

学历学位

专业代码

其他条件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单位驻地:广州市,

咨询电话:34063325)

专业技术

十二级

及以上

1

社会

人员 

卫生毒理专业

本科/学士

及以上

预防医学(B100701)、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A100402)、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A100401)

具有1年及以上

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4

职业卫生检测

检验专业

本科/学士

及以上

卫生检验(B100407)、医学检验(B100401)、预防医学(B100701)、药学(B101001)、食品科学与工程(B082801)、核工程与核技术(B082301)、通信工程(B080703)、中药学(A100801)、

分析化学(A070302)

具有1年及以上

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2

职业卫生

评价专业

本科/学士

及以上

核工程与核技术(B082301)、生物医学工程(B08270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B1201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A100402)、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A081404)、环境工程(A083002)

具有1年及以上

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2

职业健康监护

与职业病诊断专业

本科/学士

及以上

预防医学(B100701)、医学影像学(B100303)、口腔医学(B100601)、耳鼻咽喉科学(A100213)、中西医结合临床(A100602)、中医学(B100801)

具有1年及以上

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1

护理

本科/学士

及以上

护理学(B100501)

具有1年及以上

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说明:

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2.以上专业均需本科或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附件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及代码:

姓 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现户籍地 省 市(县)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及学位  
外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裸视视力   矫正视力   身高  
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   执业资格  
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学习、工作经历(何年何月至
何年何月在何
地、何单位工作
或学习、任何
职,从中学开
始,按时间先后
顺序填写)
 

家 庭
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姓 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户籍所在地
       
有 何
特 长
及 突
出 业
 

奖 惩

情 况
 
 
审 核


意 见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

1、此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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