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保育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报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8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等文件精神及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安排,甘肃省保育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本人到省保育院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考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6日,每天9:00—17:00,中午不休息。
2、报考地点:甘肃省保育院综合教学楼一楼大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86号
3、报考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反面合并复印在一页)一式一份。
(2)学习经历中大学专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相关学籍、学历证明的截图,一式一份。
(3)2寸白底免冠近照1张。
(4)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持所在院校证明报考,一式一份。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一式一份。
3、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岗位列表》的基础上,现场填写并提交《2019年甘肃省保育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信息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负责。我院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2019年甘肃省保育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信息表》及报考人员身份、学历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当即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3)准考证发放。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采集报考人员照片,并制作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我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备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试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笔试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3:1确定。达不到3:1的,由我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我院组织实施。以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为依据,我院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列入体检人员中的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体检前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体检资格自动取消。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我院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我院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被考察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审批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我院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审批、备案及聘用
我院为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分别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经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甘肃省保育院2019年公招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院党委、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如有异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人:李易 化希翰
联系电话:0931-8470228
监督电话:0931-848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