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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福建宁德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2017-12-26 10:1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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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福建宁德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现已公布,为此,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号)和《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宁卫人〔2017〕3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我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医师计划”)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省、市审核研究,确定2017年我区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名,其中虎贝卫生院1名、赤溪卫生院1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并保留其编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通知将在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12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蕉城区卫计局403室;联系电话:05932960011。

(三)考试考核

2018年1月中旬前,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经公示后报市人社局确认,并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五)签订合同

2018年1月底前,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

五、其他事项

(一)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蕉城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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