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简章”发布了,为了帮助大家及时了解医疗卫生招聘信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招聘云阳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公告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自愿在所报考单位工作(服务)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13:00参加2019年春季西部医药卫生人才交流会(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陈家坪展览中心),组织统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3月16日下午2:30参加考试考核;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3月17日上午9:00-10:30参加笔试,面试时间现场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陈家坪会展中心(具体地点和时间以报名现场告知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3)《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4)本科、专科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须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须提供规培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或住培基地2016级的在培证明。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相关情况,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报名地点张贴公布。
各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三)考试考核办法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考试考核办法:
采取专业技能实作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实作技能。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实作成绩。
2. 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考试考核办法:
(1)笔试(分值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分值100分。笔试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2)面试(分值100分)
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的规定执行。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名单于每一轮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拟签约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仍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责任)。
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于2019年7月3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审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审查合格人员于2019年7月31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按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集中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和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同时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相关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明确拟聘人员与拟聘单位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律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2019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9月30日以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所提供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所报考的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职,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陈钢炼:55129675
母峻华:1871642383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3. 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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