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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卫生计生委2017年8月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简章

2017-08-07 10:3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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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21家事业单位,拟招聘213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4、招聘对象为能够正常参加2017年就业派遣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

5、非北京生源需符合进京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学习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7年8月10日(如30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在校学习期间为全脱产,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

北京生源需学习成绩全部合格,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及相关回避政策。

(二)社会人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报名当天,即:2017年8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详细条件见《丰台区卫生计生委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6、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0日;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及相关回避政策。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报考者于2017年8月10日9时至8月11日16时,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请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有关资格初审的问题,请考生及时拨打报考单位的初审咨询电话联系沟通。单位初审通过后,考生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后期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左下方的“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初审通过者于2017年8月15日(09:00-11:30,13:30-16:30),持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2层多功能厅(地址: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请考生从西门进入,即北京丰台医院北院区对面)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务必要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只对已在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者取消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1、携带材料

应届毕业生: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签字的网上报名表;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仅北京生源需提供);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和成绩单(盖教务处章)的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社会人员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签字的网上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职称、执(从)业资格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2、流程

(1)招聘单位现场初审;

(2)区人力社保局现场复审;

(3)复审通过考生上交报名表。

四、考试考核安排

(一)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二)笔试内容:专业知识。

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三)通过现场资格审的考生于8月16日9:00—8月17日17:00之间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拟定于8月18日进行笔试,详细情况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六)面试: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拟定于8月底进行面试,请考生使用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考系统后,按照网页提示打印面试准考证(只有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才可成功打印准考证),面试详情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八)体检和考察:综合成绩公示七天后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费用自理。政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生上交的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问题的随时终止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格。

(五)在职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天内办理完各项聘用手续。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限内(1个月内)报到的;

2、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

4、进京审批手续不合格的;

咨询电话:6382248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63839768

附件:丰台区卫生计生委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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