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现在每天全国各个地区都在发布大量的卫生人才招聘信息,为了帮助医学相关专业的小伙伴早日找到更为合适的岗位,医学教育网编辑每天都会搜集整理新鲜的招聘通知,以下就是“遂宁市安居区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哪些人能报名?”的具体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遂宁市安居区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则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自负。
2021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和本区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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