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滁州市来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8人,欢迎查看。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9日24:00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来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由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由县卫健委实施,县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来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2021年11月8日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来安先锋网()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需符合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2021年来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1月1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来安县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9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来安县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1年来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20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来安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2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2日16:00前登录来安县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来安县卫健委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由“2021年来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需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将提前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2月4日(周六)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9:30-11:3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考试类别详见附件,其中《基础医学》考试科目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等。
(三)报考人员可于12月1日上午9:00起从来安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公共基础知识》试卷;《专业知识》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同时,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等不可抗拒因素,如需调整笔试时间,提前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知识》(占60%)的合成成绩。
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12月4日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来安县政务中心10楼,联系电话:0550-5617228)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以上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合成后最高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按具有所报考岗位对应的资格证书等级高低排序,资格证书等级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参照此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体检通知书。
九、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十、考察
考察由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具体由县卫健委和用人单位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来安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新聘人员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卫健委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十二、有关事宜
2021年来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0-5617228(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0550-5628515
监督举报电话:0550-5612330(来安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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