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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证施护的基本原则简述

2015-08-17 15:1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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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证施护的基本原则:

1.扶正祛邪:

是指通过各种护理手段达到扶助正气、祛除病邪的目的,根据不同病情采用扶正为主或祛邪为主等护理措施。

2.“标本同护”:

“标”与“本”是相对而言,根据病情的主次轻重,护理上遵循“急则护其标,缓则护其本”的原则,在标本并重的情况下,可采用“标本同护”的方法。

3.同病异护、异病同护:

同一种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病程发展的不同阶段,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出现不同证候时所采取不同的护理措施为同病异护;而不同疾病在病程某一阶段出现相同证候时,采取相同的护理措施为异病同护。

4.正护与反护:

正护与反护是根据临床治则(正治与反治)为依据所采取的护理措施。

5.因人、因时、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时令、气候、地理环境及病人年龄、性别、体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护理措施。

6.预防为主:

护理中以“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为原则,掌握疾病传变途径,防止并发症,在疾病康复期防止病情反复。突出了中医在病因、观察病情、诊断、治疗、护理、预防中的整体观和现代、社会、生物、心理的医学模式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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