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甾体抗炎药滥用危害|用药原则:
(一)滥用危害
1.胃肠道损害(同时使用糖皮质激素、抗凝血药危险性增加)
2.肾损害
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发生率仅次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3.肝损害
4. 心脑血管意外(罗非昔布,选择性COX-2 抑制剂,能明显减少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在临床试验中发现可导致心肌梗死、脑卒中、猝死,于2004 年撤市)
5.其他不良反应(如阿司匹林可导致出血倾向、阿司匹林哮喘等)。
(二)用药原则
(掌握治疗发热、疼痛、炎症时的选用原则和使用情况)
1.发热
原则——先物理降温,无效时再考虑选用解热药;解热药不能替代抗感染、抗休克等治疗措施。
在查明发热原因并治疗的同时,再根据下列指征选用解热药:
① 发热39℃以上,危及生命,特别是小儿高热惊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② 发热虽不高,但伴有明显的头痛、失眠等相关症状,严重影响患者休息及疾病恢复时。
③ 持续高热,已引起心肺功能异常,或患者对高热难以耐受时。
④某些疾病治疗中,长期伴有发热而不能自行减退时,如结核及癌症发热等。
2.疼痛
(1)对于疼痛症状不能首选镇痛药,而应找出疼痛原因后再采用药物止痛。
(2)仅有中等程度的镇痛作用,对于头痛、牙痛、肌肉痛、痛经等中度疼痛效果较好,对于平滑肌痉挛性疼痛(需用平滑肌解痉药阿托品等)、创伤剧痛、肿瘤晚期剧烈疼痛(需用麻醉性镇痛药吗啡等)无效。
3.炎症
(1)非甾体抗炎药是风湿性、类风湿性疾病、全身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等非感染性慢性炎症的首选(感染性炎症首选抗菌素);
(2)非甾体抗炎药不能影响疾病本身的免疫病理反应,因此常需合用能够改变病情的二线药物(雷公藤、柳氮磺吡啶、左旋咪唑等);糖皮质激素作为治疗风湿三线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