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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压恒温干燥法-初级药物检验工

2014-12-12 13:5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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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压恒温干燥法-初级药物检验工

本法适用于受热稳定及水分易赶除的药物。将供试品置已在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内,精密称定,于烘箱内在规定温度下干燥至恒重。“恒重”是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以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干燥温度一般为105℃。有的药物含结晶水,在105℃水分不易除去,可提高于燥温度,如枸橼酸钠含结晶水,要求在180℃干燥至恒重。为了使水分及挥发性物质易于挥散,供试品应平铺于扁形称量瓶中,其厚度不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超过10mm.如为大颗粒结晶,应研细至粒度约2mm.放入烘箱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先将瓶盖盖好,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然后称定重量。某些药物中含有较大量的水分,熔点又较低,如直接在105℃干燥,供试品即熔化,表面结成一层薄膜,使水分不易继续挥发。医学教|育网整理此类药物应先在低温下干燥,使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于规定温度干燥至恒重。如测定硫代硫酸钠的干燥失重,需先在40~50℃干燥,然后渐次升温,最后于105℃烘至恒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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