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是能够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且个人和社会在价格上能够负担得起的药品。基本药物的遴选充分考虑了药物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的最优化结合,它不仅提供了一个在国家水平上购买药物的合理基础,而且提供了一个在卫生保健系统的不同层次上建立药物需求的合理基础。
2.价格合理
可承受的价格是确保药物可获得性的先决条件,使药品的价格处于一个能够为大多数人所负担的水平上,需要在国家药物政策指导下协调多方利益,建立规范的药品价格体系。要对不同药品采取不同措施,确保药物价格的可负担性:
(1)通过降低药品税率、进口关税、减少药品流通差价,以及调整国家的价格政策来提高所有药品价格的可负担性。
(2)非专利药,通过鼓励仿制政策、仿制药替代等,充分促进产品间竞争来提高药品价格的可负担性。
(3)专利药品,通过价格谈判、价格信息和价格竞争来提高药品的可负担性。此外还可充分运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如强制许可、平行进口等提高药品价格的可负担性。
3.财政支持
药品财政支持不仅是确保药物可获得性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且直接关系到国家药物政策总体框架的可持续性。国家应当充分运用基本药物政策,提倡“提高效率,减少浪费”;增加政府对基本药物、重点疾病、贫苦人口和困难人群的财政支持;增加健康保险的覆盖面及药品的可获得性。
4.供应体系
实施药品采购规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制定批发配送策略、完善紧急情况下的药品供应,完善药品供应体系,提高药品的可获得性。
5.质量保证
药品监管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国家药物政策目标中药品质量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药品可获得和合理用药的基本保障。应当建立一个高效的药品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应的法规,规范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保证药品的质量、保障用药安全,以及对产品信息(包括说明书、药品广告宣传)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控。
6.合理用药
合理用药作为国家药物政策的目标与内容,对于国家药物政策的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是建立国家药物政策的主要目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