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考试辅导
直播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对于撤销批准文号的情况,有如下说明: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应当组织调查;对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已被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销售和使用;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由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