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1

苹果版本:1

安卓版本:1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Yishimed66

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临床医学理论 > 其他专业 > 正文

使用眼药的临床注意事项

2014-07-24 10:27 医学教育网
|

热点推荐

——●●●聚焦热点●●●——
查分预约>> 有奖猜分>> 考后关注>>

1、使用眼药前,要洗净双手。

2、用药时,应仔细核对药名及浓度,以免使用错误。

3、瓶口开启后,不要接触其他物体,包括眼睑、睫毛等,用完后盖紧,以免污染药物。使用污染的药液,有时会引起细菌性角膜炎。

4、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眼药水,在滴过一种后,须间隔5—10分钟,再滴另一种。如需同时使用眼药水和眼药膏,应先用眼药水再用眼药膏。另外,先用刺激性小的眼药,后用刺激性大的眼药。

5、婴儿和老年人因耐受力小,每次只需滴1滴药水就够了。医学教育|网搜集用药次数应遵医嘱或说明书,不要随意少用或停用。要有耐心,坚持用药。用完药应到医院复查,由医生决定是否停药或换药。

6、有些眼药(如散瞳或缩瞳剂)用后会出现视力改变,这是正常现象,停药后视力即可恢复。

7、眼药应密闭保存在阴凉遮光处,不宜放在温度较高或阳光直射的地方,以免失效。眼水、眼膏一经打开,要在一定时间内用完,以免疗效降低或失效。眼药水出现异常混浊或变色就不能再用。

8、使用药物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时,应马上停药,并及时到医院诊治。

医师资格考试公众号

编辑推荐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汤以恒 临床执业医师 《消化系统》 免费试听
    免费资料
    医师资格考试 备考资料包
    高频考点
    报考指南
    模拟试卷
    复习经验
    立即领取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