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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眼药的临床注意事项

2014-07-24 10:2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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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眼药前,要洗净双手。

2、用药时,应仔细核对药名及浓度,以免使用错误。

3、瓶口开启后,不要接触其他物体,包括眼睑、睫毛等,用完后盖紧,以免污染药物。使用污染的药液,有时会引起细菌性角膜炎。

4、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眼药水,在滴过一种后,须间隔5—10分钟,再滴另一种。如需同时使用眼药水和眼药膏,应先用眼药水再用眼药膏。另外,先用刺激性小的眼药,后用刺激性大的眼药。

5、婴儿和老年人因耐受力小,每次只需滴1滴药水就够了。医学教育|网搜集用药次数应遵医嘱或说明书,不要随意少用或停用。要有耐心,坚持用药。用完药应到医院复查,由医生决定是否停药或换药。

6、有些眼药(如散瞳或缩瞳剂)用后会出现视力改变,这是正常现象,停药后视力即可恢复。

7、眼药应密闭保存在阴凉遮光处,不宜放在温度较高或阳光直射的地方,以免失效。眼水、眼膏一经打开,要在一定时间内用完,以免疗效降低或失效。眼药水出现异常混浊或变色就不能再用。

8、使用药物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时,应马上停药,并及时到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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