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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可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经过及免疫学检查结果作出临床诊断,但确诊伤寒则以检出致病菌为依据。
(一)诊断标准
1.临床诊断标准 在伤寒流行季节和地区有持续性高热(40~41℃)为时1~2周以上,并出现特殊中毒面容,相对缓脉,皮肤玫瑰疹,肝脾肿大,周围血象白细胞总数低下,嗜酸性粒细胞消失,骨髓象中有伤寒细胞(戒指细胞),可临床诊断为伤寒。
2.确诊标准 疑似病例如有以下项目之一者即可确诊。
(1)从血,骨髓,尿,粪便,玫瑰疹刮取物中,任一种标本分离到伤寒杆菌。
(2)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肥达氏反应“O”抗体凝集效价≥1:80,“H”抗体凝集效价≥1:160,恢复期效价增高4倍以上者。
(二)鉴别诊断
伤寒病早期(第1周以内),特征性表现尚未显露,应与病毒感染,疟疾,钩端螺旋体病,急性病毒性肝炎等病相鉴别。
伤寒的极期(第2周以后),多数病例无典型伤寒表现,须与败血症,粟粒性肺结核,布氏杆菌病,地方性斑疹伤寒,结核性脑膜炎,恶组等相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