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太原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知已经公布了,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顺利波阿妈,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太原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知内容如下,请参考:
(一)时间
2018年1月29日—2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柏林分理处303室(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5号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面),咨询电话:0351-5625151;0351-4225625(有效时间:2018年1月29日-2月9日)。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试用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核查的学历证明)。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学生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所在院校研究生处出具花名表一份件,表上需注明入学时间和所学专业。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
6、中医确有专长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原太原市卫生计生委颁发的确有专长证书。
7、考生报考材料复印件均为A4规格,提交材料不得缺、漏项,否则可视为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四)从2018年起,太原考点的口腔类别报名考生,选择考点为省直考点(代码:02)。全省公卫类别的考生选报考点为太原考点(代码:01)。
(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申请报考。
(六)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按照试用期机构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初审后,统一持考生本人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试用单位为民营医疗机构及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如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还应提交相应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七)省卫生计生委考试中心复审报名资料时将审核考生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复审结束后,市医考办将统一退还考生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退还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