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2017年山东滨州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安排的通知,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相关信息,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整理了2017年山东滨州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安排的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安排,2017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5日至2月22日24时;请各位考生依照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从2017年起,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2、报名网址:http://www.nmec.org.cn/(国家医学考试网)。
3、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证件数码彩色小二寸照片。今年不再设置“省直”考点,报考公共卫生类别考生请选择“滨州”考点;军事医学考生在驻地考点报名,不再由济南考点统一组织报名考试。
二、报名资格
报名资格按国家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行。本科以上医学学历毕业后试用期满一年报考执业医师,中专或大专医学学历毕业后试用期满一年报考助理医师;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满五年,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满两年报考执业医师。
三、现场审核
1、时间:2017年2月28日-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3月4日、5日)。具体按照考生试用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分配如下:
现场审核时间 | 县区(单位) |
2月28日、3月1日 |
市直及驻滨单位、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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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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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区 |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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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 |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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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 |
3月7日 |
无棣县、北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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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
博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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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 | 邹平县 |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裙楼1楼大厅;
地址:滨州市黄河二路与渤海十八路交叉口东北角。
3、审核流程:排队领取报名序号→资料审核→网上现场确认→档案提交和登记→离开。毕业证原件等材料领取请各位考生于4月初关注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知。
4、咨询电话:0543-8198960.
四、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2017年无需提交专科毕业证,2018年起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审核。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滨州医学院,外地院校应届研究生暂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已毕业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具);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乡村全科助理考生需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并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七)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8月26日前取得);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五、提交材料说明
1、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2、任何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级疾控中心无需提供。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科室章无效)。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
3、提交材料中《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连续工作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
4、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证明》和假毕业证的考生,考点有权扣留假证明和假毕业证,核实后进行全市通报,并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5、提交材料中,身份证复印件须双面复印,其他证件(军官证、护照、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须将照片页与内容页同时复印。
6、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7、参加短线医学加试考生需单独递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见附件)。
六、考试费用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将分别开展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网上缴费工作,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收费按照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收费标准执行。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28日,考生现场确认后务必及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纳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如报名后因自身原因不参加考试者,其缴纳的考试费一律不退。考试办公室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后完成初步审核工作,并上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经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者方为报名通过。
附件:
1、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2、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