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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3-27 17:0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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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管)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卫生计生和中医药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入贯彻《中医药法》,全面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和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借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深化中医药改革,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着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山东建设作出新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对标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中医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中医药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上来。

(二)全面推进中医药系统党的建设。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领导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指示精神。积极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

(三)推进《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制修订工作。做好《山东省中医药条例》修订的调研、起草和论证等相关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促进《中医药法》落地生根。

(四)充分发挥全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召开全省中医药工作座谈会,及时研究中医药的重大问题。持续推动实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鲁政发〔2017〕9号),抓好已启动项目的动态监测,做好未启动项目实施准备工作。

(五)加强中医药监督和考核管理。开展中医药监督能力骨干培训,强化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中医医疗广告监督。加强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和资金绩效评价。

三、着力推动中医药深化改革

(六)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动二级以上政府办中医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积极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推进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推进中医药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牵头或参加签约团队。

(七)纵深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推动中医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促进落实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持续探索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医院运行机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优势病种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深入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

(八)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推进青岛和威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广成熟工作经验。指导济南等试点城市做好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和健康服务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7〕23号),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促进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做大做强,鼓励连锁经营、规模发展。

四、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九)加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督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内涵建设,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等监管,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十)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全省中医医院进一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鲁卫发〔2017〕40号),协调督导有关市县,加快政府办中医医院建设进程。做好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着力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实施新一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深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推进中医诊疗模式创新,推广针灸全科化等诊疗模式。开展中医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继续实施全省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项目,积极创建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推广重大疾病中医药救治成功经验和技术,组织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优势及适宜技术遴选应用,开展中医经典和五运六气临床应用及技术普及,逐步形成疗效显著、临床优势突出的“齐鲁医派”特色。加强中药药事管理,积极协调争取有利于中药饮片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的政策措施。

(十一)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推进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实现有条件的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能力提升项目,打造精品国医堂,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占比。全面加强基层乡村卫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活动,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做好省级复审工作。开展全省基层中药传统技能竞赛,支持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承办好2018年全国中药传统技能竞赛。做好民间中医资源普查及挖掘利用。

(十二)促进中西医协同。继续开展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启动新一轮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升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三)做好中医药应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成立全省流行病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中医药专家委员会,建立工作制度,积极参与新发、突发重大流行病传染病防控和灾害事故等卫生应急工作。

五、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十四)促进中医养生保健发展。系统推进全省治未病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治未病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创建全国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加强中医养生保健膏方推广及技术培训,打造山东治未病品牌。

(十五)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7〕2号),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发挥好中医药在健康养老的重要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供机构,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十六)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调研。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对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进行督导,启动新一轮申报工作,开展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线路和产品评选工作。

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对接国家中医药“岐黄工程”,启动“齐鲁中医精英计划”,加强中医药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选拔和培养,举办西医学习中医高端培训班,搭建我省中医药优秀后备人才梯队。支持中医药院校、科研和医疗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打造中医药领军人才队伍。

(十八)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7〕18号)《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鲁卫发〔2017〕9号)《山东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使用。推进城乡中医药人才对口帮扶,为基层中医药人才搭建学习平台,加强中医全科(助理全科)医师培养。

(十九)推进完善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准入。制定出台《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加强国家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基地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好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二十)深化医教协同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63号文件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卓越中医医师培养计划,指导有关中医药高等院校完善专业设置,加强临床基地建设,增强中医药临床培养能力。

(二十一)提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优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加强中医住培基地建设,规范资金使用,举办管理人员和带教师资培训班,组织带教师资技能竞赛,实行带教师资持证上岗。强化学员中医经典和实践技能培训,增强学员中医“四诊”应用能力。

(二十二)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继续实施中医药“三经传承”战略,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五级师承教育考核督导,加强中医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提升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深入实施中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中医、中药及护理骨干人才培训。

七、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二十三)建立健全中医药科技创新制度。贯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中医医疗器械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及其研究制定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中医药科技评价体系建设政策、中医药实验动物平台体系建设规划等举措,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健全中医药科技创新制度渠道。

(二十四)加强中医药科技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加强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和重点学科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二十五)强化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的研究;积极组织第二批项目的申报;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研究,加强省级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课题管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二十六)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全面开展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做好22个县的现场普查,启动48个县的普查工作,加强中药动态监测站建设。推进4个中药标准化项目实施,加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整理项目建设成果。加大道地中药材安全生产与质量提高的研究。

八、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与传播

(二十七)深入挖掘齐鲁中医药文化内涵。启动齐鲁中医药名家整理研究项目,梳理师承脉络、学术特点、临证经验,形成齐鲁中医药名家名录及学术整理规范,出版《齐鲁古代十大名医》。加强齐鲁中医药文化研究,推进儒家文化与中医药文化的深度融合,凝练总结其核心理念、学术渊源和现代价值,打造齐鲁中医药文化品牌。研究制定我省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施意见。

(二十八)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继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加强中医药科普巡讲专家队伍管理,举办名中医巡讲活动,探索开办中医健康养生大讲堂。指导《中医说》等中医科普节目录制,编辑出版中医药科普系列丛书。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基层文化建设。

(二十九)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载体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国医堂和文化宣传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山东中医药门户网站建设,启动中医药移动客户端APP和微信公众平台建设。规范中医药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举办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骨干培训班,继续编辑《山东中医药工作动态》。

九、深化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十)扩大中医药交流合作。借力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走出去并建设海外中医药中心,巩固山东中医药大学和青岛、烟台、威海、泰安等市中医院对外合作交流成果,继续做好与俄罗斯、白俄罗斯、马来西亚、尼泊尔等国家中医药合作项目。

十、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及标准化建设

(三十一)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发展。对全省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进行全面部署实施,实现全省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出台《全省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中医药信息化管理项目,促进中医药管理工作规范化。指导做好中医医院、基层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及中医病案首页监测工作,推进中医药健康大数据应用与人工智能相结合。

(三十二)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对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中医药标准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中医药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全省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完善中医药标准信息平台建设。

来源:中医药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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