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卫计委发布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医学教育网为大家编辑整理了,宁夏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各直属(管)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全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宁卫计发〔2017〕134号),对全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此项改革,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规范与操作流程(2017版)》、《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基本数据集实施指南(2017版)》,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并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