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社区医院基本标准:社区医院须设置中医科 ”相信这是关注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卫生技术的朋友想要了解的事情,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临床科室方面,《标准》要求社区医院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公共卫生科室方面,至少设置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健门诊、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人员方面,社区卫生院非卫技人员比例不超过15%,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同时还要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
以下是《通知》全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我委在有条件的地区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并组织制定了《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和《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医政医管局。
电话:010-68791885
传真:010-68792195
邮箱:yzygjzyc@nhfpc.gov.cn
附件:
1.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2.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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