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护理质量的控制,护理部应实施护理总值班制度,护理总值班由护士长以上护理管理人员担任。
(2)护理总值班实行24小时在岗制,不分节假日,由护理部统一安排。
(3)护理总值班应按规定着装,佩带胸卡。遇有特殊情况需调班时,应到护理部备案。
(4)护理总值班职责:
1)检查一级护理、病危、病重、当日手术以及有病情变化的抢救病人的病情观察、治疗处理、护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给予必要的协调与技术指导。
2)检查晚夜班交接班的形式与内容、重危病人床边交接班情况及夜班护理措施落实情况。
3)检查危重、一级护理和输液病人巡视制度与护理操作规范及双人核对制度的落实情况。
4)督导病室安静、安全管理,麻醉药、抢救器械的使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加强陪护管理等。如遇有大型抢救,要亲临现场协助院领导组织、指导、并参加抢救。
5)掌握护理质量标准与病区管理要求,查房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夜间各病区工作状况,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当面指出予以纠正,并记录时间、事由,请当事人签名。
6)遇有危重病人抢救及术后病人护理中的困难,应及时给予业务上的指导,必要时组织协调护理力量。
7)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某些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医院总值班,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预案进行相应组织、协调、处理,启动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在护理护理总值班登记本上做详细记录。
8)认真填写《护理总值班登记本》,并做简明扼要的查房小结,内容包括:对护理工作出色、病区管理好的护士和病区给予表扬,记录突出的好人好事和严重违纪的人和事;协调指导病区解决了哪些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要护理部协调解决的事项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