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应激尚无统一的要领。一方面,因研究者的兴趣和学科领域而认识有所不同;另一方面,现有的应激要领还不足以解释心理社会应激原如何影响体内的生理反应。
“应激”一词的原意是指一个系统在外力作用下,竭尽全力对抗时的超负荷过程,Selye将这个词引入到生物和医学领域,并根据对其本质认识的发展而不断对它进行修正、补充和扩大。当前,在医学心理学领域中,应激的含义可概括为三大类:
1.应激是一种刺激物这是把人类的应激与物理学的上定义等同起来。即金属能承受一量的“应力”(Stress)。当应力超过其阈值或“屈服点”(yieldpoint)时就引起永久性损害。人也具有承受应激的限度,超过它也会产生不良后果。
2.应激是一种反应应激是对不良刺激或应激情境的反应。这是由Selye(1956)的定义发展而来。他认为应激是一种机体对环境需求的反应,是机体固有的,具有保护性和适应性功能防卫反应,从而提出了包含三个反应阶段(警戒期、阻抗期、衰竭期)的一般适应综合征学说。
3.应激是一种察觉到的威胁这是Lazarus(1976)综合了刺激与反应两种学说的要点而提出的。他指出,应激发生于个体处在无法应对或调节的需求之时。它的发生并不伴随于特定的刺激或特定的反应,而发生于个体察觉或估价一种有威胁的情境之时。这种估价来自对环境需求的情境以及个体处理这些需求的能力(或应对机制,copingmechanism)的评价。这种说法,可以解释对应激性刺激(应激原)作出反应的个体差异,该理论认为,个体对情境的察觉和估价是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