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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疫苗企业主要由国有疫苗企业、民营疫苗企业、外资疫苗企业三类企业组成,国有疫苗企业包括中国生物技术集团下的六大生物制品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等。民营企业有近30家,上市企业有华兰生物、辽宁成大,其他成长迅速的企业有重庆智飞等企业。外资企业以葛兰素史克和赛诺菲-巴斯德为主。
我国一类疫苗主要被国有企业占据,而二类疫苗则以民营企业为主。2005年3月16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的二类疫苗市场将放开,经营二类疫苗的资格范围得到扩大。尽管药品零售企业仍被禁止从事疫苗经营活动,但《条例》规定:“药品批发企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后可以经营疫苗”,这打破了过去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统天下”经营疫苗的局面,对经营者而言,这种利润分配格局的改变带来的是“一个新的商业机会”。
二类疫苗市场经营的放开使得二类疫苗踏上高速发展的轨道,从批签发数量来看,2009年二类批签发量达到2.13亿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