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出台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中药独家品种备受关注。有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基本药物目录中,中药独家品种数量少于预期。对此,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27日在接受中国经济网专访时表示,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过程当中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是来自广大群众的呼声和中医药界的反映和意见。
郑宏坦言,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注意到社会各界的反映。一方面,有人认为独家品种不应该进入到基本药物目录。但是,也有很多来自企业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呼声,要求公平地对待多家生产的中成药和独家生产的中成药。关于独家生产的中成药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国务院公布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保护和支持具有特色的独家生产的中成药品种。在这样一个情况下,形成了一些带有特色的中药独家品种。
“基本药物要实行招标采购,有的人也存在疑问,这样做会不会使中成药的招标采购受到影响。我们在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过程当中认真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是来自广大群众的呼声和中医药界的反映和意见,认为在基本药物遴选过程当中不能简单地把中成药排除在目录的遴选范围之外,还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充分的论证。当然,在多家品种和独家品种相比较,如果在功效上,没有很大差异的情况下,应该选择多家品种。在基本药物目录里面,既有多家品种占多数,同时也有部分独家品种纳入到遴选范围,进入到基本药物目录。”郑宏说。
郑宏同时介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8月18日公布的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包括化药、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也属于基本药物目录的一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主要是依据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和配置要求,不能配备在基层使用的药物。比如肿瘤类药物、血液类药物,还有必须在高资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的药品,现在没有放在基层目录里面。但是它又属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范畴。因此,在涉及其他医疗机构使用部分里面要把这部分药品收录到基本药物目录当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