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保目录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全部列入甲类药品。有研究人士认为,此举将加速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对医疗机构,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着深远的影响。
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介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已全部列入2009版医保目录甲类药品。按照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而乙类药品则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
对此做法,业内人士指出,“与其说是靠目录影响医生的用药习惯,还不如说是靠影响患者选择,再反作用于医生。”
但有社会保障方面的研究者认为,医保目录出台的初衷是尽量引导居民往基层就医,希望医疗机构用药行为更合理。该研究者坦言,单靠医保目录不可能完全限定医生的用药行为,只能是起政策引导的作用。“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制定目录是希望让患者的用药习惯变得合理。由于举证倒置的影响,医生在需要用到乙类药品时,也会征询患者意见,要同意、知情才能用。当然医保目录对用药行为的影响,不能用逻辑推理,也并非靠想象,需要待使用目录以后,收集大量用药数据样本才能分析出结论。”
资深医保专家周寿祺表示,全国的医保目录当然是有指导性的,但真正执行情况还要看明年3月份出台的各省目录。但无论成效如何,2009版的医保目录已经从制度上保证基本药物的落实使用,是贯彻落实基本药物政策的具体体现。卫生部门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配备基本药物,而今医保部门提出使用基本药物可以全额报销,无疑可以增加一定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社会保障方面的研究者指出,要保证医保目录实现初衷,需要加强监管。他分析称,由于基本药物价格稍低,利润不高,医疗机构在使用时可能出现不良行为,所以,卫生部门必须跟医保部门等多部门实行联合监管。
南京医科大医政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系主任陈家应教授表示,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医保目录的甲类药品,对提高医保病人基本药物的使用将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但他也强调:“政府须补偿到位,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再依靠药品获利,基本药物才可能真正成为医生的首选。”
社区运营模式亟待调整
从此次医保目录的出台可以看到,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使用,将是不会更改的大趋势。
同样在11月,发改委、卫生部与人保部联合出台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到2009~2011年的主要任务包括“合理调整药品价格,在全面核定政府管理的药品价格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适当提高临床必需的廉价药品价格;科学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以及“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