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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西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平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2月8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健在会议上表示,今年山西要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不断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争取分别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平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
张健还表示,年底要基本解决山西省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与新农合之间的制度衔接,研究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衔接和异地就医问题,完善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巩固提升全民医保成果。完成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建立省级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年内基本实现将已参保企业的“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切实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继续做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积极探索工伤康复试点。
张健说,到年底,山西省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7万人、890万人、302万人、325万人和210万人,新农保覆盖4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