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体的正常发育过程中,对身体的特定部位,人为的改变人体骨骼的正常形态,或对身体的某些部位施以人为的损伤,这就是人工致畸或人工取形术。这种致畸,一方面是对人体的损伤,一方面也是一种与医疗相关的技术。我国新石器时代的居民约有人工拔牙、头骨枕部畸形和口颊含球致使颌骨变形等三种特殊风俗习惯。人工拔牙风俗分布很广,以山东、苏北一带新石器遗址发现最为普遍。这种风俗最早发现在大汶口文化的早期居民中。据31个个体头骨观察,男性11例中之7例已拔去左上第二齿和右上第二齿,女性20例中之16例已拔左上第二齿和右上第二齿,其拔牙率分别为64%和80%,其年龄在12~13岁以上和青年期。大墩子遗址之拔牙习俗与上述相同,《淮南子·本经训》谓:“逮至尧之时,……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汉书·杨雄传》“凿齿之徒,相与摩牙而争”;《博物志·异俗》记西南少数民族“生儿……即长,皆拔去上齿各一,以为身饰”。我国台湾原住民等新石器时期之墓葬,也发现有拔除左上第二齿和右上第二齿或左上第三齿和右上第三齿的风俗,一直延续到清光绪年间。《新唐书·南蛮传》所述“僚地多瘴(泛指恶性疟疾),中者不能饮药,古自凿齿”。因为恶性疟疾发作多牙关紧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能启齿饮药,预凿齿可以方便给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头骨的枕部变形是人为地改变头部形状的一种风俗,在山东苏北大汶口文化中最为普遍,早期的出现率高于晚期,且男女两性中都有。变形的部位主要在后枕部,属于变形头骨中比较简单的枕形。至于这种枕部畸形的确切涵义,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或与变态心理的美感有关。
颌骨的异常变形也发现于山东王因和苏北大墩子等大汶口文化遗址,主要是口颊内含一小石球奇特风俗造成的。据大墩子及王因地区出土的口腔含球个体为18具,其中石球15,陶球3,直径15~20毫米,多系女性,其年龄大者40~50岁,最小者仅约6岁。我们今天尚不知其真正的动机,但或许与爱美的某种变态心理有关。
涅齿:是新石时代已出现的以某种染料使牙变黑的一种风俗。《淮南子·修务训》曰:“尧立孝慈仁爱,使民如子弟,西教沃民,东至黑齿”。台湾《风山县志》有:“拔去前齿,齿皆染黑”的记载,云南布郎族也有染齿的习俗。学者有据以制成“氟化双氨银”,防龋取得效果(周大成:《中国口腔医学史考》1991,民卫生出版社24~25页)。
拔牙和头骨的枕部变形等均是原始社会的特殊风俗,若抛开其特定的涵义,其技术和方法与我国外科之发展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