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和《张家界市2010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2010年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人员及人员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
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实施。培训对象:由区卫生局安排1人带队协调组织管理。培训重点: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阶段性评估情况讲评及医改配套文件。培训时间:培训共分6期,每期5天,时间另行通知,2010年7月31日前完成。
(二)公共卫生和医疗护理管理骨干师资培训。
由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委托省医院协会和省护理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些协助,分4期进行。公共卫生防疫、妇幼专业师资培训由区卫生局安排1人带队,选派3人参加,培训内容为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技术,培训时间15天。医疗管理师资培训、护理管理师资培训,由区卫生院安排1人带队,选派2人参加,培训时间为5天。上述人员培训完成后承担全区公卫技术骨干和医疗护理管理骨干培训的教学任务。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人员待定)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技术骨干集中培训。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卫生院派防疫专干、妇幼专干各1名,培训重点是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识,培训时间分别为15天、12天,见习由区卫生局安排,见习时间分别为15天、12天。各乡镇卫生院派妇产科医师1名,培训时间3天,培训重点为卫生部规定的宫颈癌、乳腺癌,见习3天由区卫生局安排。计划人数42人,参训人员待定。要求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医学教 育网搜集整理
(四)乡镇卫生院医疗护理管理骨干集中培训。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培训重点是: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农村医疗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护理管理等,各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疗护理人员各1名(无护理人员的医院可选派相应人员参加),计划人数42人,参训人员待定。培训时间为5天,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五)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集中培训。
区卫生局组织实施,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采用IPTV视频教学系统,由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培训班主任或指派专人负责,培训重点是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村卫生室医疗设备的使用等,培训时间36学时,必须完成规定学时及学习内容,培训对象为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全区培训340人,要求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具体依照市卫生局安排进行,各乡镇卫生院先行上报参训人员名单。
(六)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生资格考试人员考前培训。
区卫生局组织实施,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采用IPTV视频教学系统和乡村医生培训同时进行,培训重点为实践技能操作演示、理论考试知识点的系统讲解及应考指导,培训对象为符合报考全国执业医师资格的相关人员(包括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各乡镇卫生院提前做好人员的摸底调查工作,上报参训人员详细情况。要求在2010年9月10日前完成。
(七)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
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指南的通知》要求,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以《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指南》为主要内容,组织有关卫技人员集中开展“三基”培训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训练,同时掌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知识和技能,普训由各卫生院统一组织安排,卫生局在2010年12月前组织考核验收,要求所有卫技人员全部参加。
二、培训教材
根据卫生部编制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以及培训项目要求,省卫生厅组织省农村卫生工作专家指导组,编写区县卫生局局长,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技术骨干、乡镇卫生院医疗和护理管理骨干培训班的培训教材,同时专门编制了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材。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培训教材自备,村卫生室乡村医师培训教材由北京华医医学教育中心编制,免费提供,请乡镇卫生院做好预定统计工作。
三、培训经费
省卫生厅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给予经费补助,经费具体补助标准另行通知,实际发生费用的差额部分,由承办培训项目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解决,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所需经费由各乡镇卫生院自行解决。
区县卫生局局长、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共卫生和医疗护理管理骨干师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技术骨干、乡镇卫生院医疗护理管理骨干集中培训的食宿费、培训费以及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课件费在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余费用自理,区卫生局和培训基地以及受委托的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上述费用。
区卫生局开展2010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督导、考核、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负责安排。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经费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四、培训要求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订全面、具体的培训实施方案,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定期督导、严格资金管理和项目考核,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圆满完成2010年培训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区卫生局成立农村卫生院培训领导小组。杨建军局长任组长,欧德雄副局长具体分管,丁清沅同志负责培训工作的协调联系。保证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制订方案。各乡镇卫生院应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2010年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具体,务实,具体项目要安排到人,并于2010年4月底前将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报区卫生局医政股。
(三)落实责任。各卫生院要建立每一类培训项目的进度台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并按季度在季度末20号前上报培训进度表。
(四)严格监管。培训期满,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考试考核。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考试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乡镇卫生院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培训、村卫生室箱尺寸医生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农村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区卫生局将把个卫生院培训项目执行情况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半年和年度总结,并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医政股。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