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具体包括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等专业服务水平;提高村卫生室人员中医药专项技能水平;提高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局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范围
全县18个乡镇(场、区)卫生院,417个村卫生室。
三、项目内容
1、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政策法规、卫生管理、财务管理等知识。
2、乡镇卫生院临床内科及产科人员培训:临床内科人员培训内容为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和处方书写(处方管理规定、处方标准、处方原则);产科人员培训内容为平产的基本知识及新生儿护理。
3、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培训:学习各种中医药用药方法及相关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开展和运用。
4、村卫生室人员培训:主要开展中医药专项技能培训。
四、组织实施
市卫生局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临床内科及产科人员培训;组织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与督导,考核与评估。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农村卫生人员能力培训项目的组织领导;制定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培训及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确定本乡镇卫生院临床内科及产科人员、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中医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名单,并于2008年4月24日以前将名单报县卫生局人教股。
(一)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城关卫生院除外)管理人员各1名;
2、参训单位:由县卫生局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2008年5月1日前报市卫生局学会办,具体培训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3、时间安排:培训时间为5天,9月底完成。
(二)乡镇卫生院临床内科及产科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城关卫生院除外)临床内科和产科人员各1名。
2、责任单位:市人民医院负责郧西县临床内科及产科人员培训。
3、时间安排:进修培训时间为5.5天。
(三)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城关卫生院除外)具有一定中医临床经验的人员各1名。
2、责任单位: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到县中医院进修学习。
3、时间安排:进修学习时间为130天,10月底前完成。
(四)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全县417个村卫生室获得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各1名,注重优先安排没有参加过培训的乡村医生。
2、责任单位: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村卫生室人员到所辖乡镇卫生院集中接受培训。
3、时间安排:培训时间为5天,10月底完成。
五、资金安排
1、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按每人每天80元安排补助资金,平均每人补助400元。
2、乡镇卫生院临床内科及产科人员培训:按每人每天40元安排补助资金,平均每人补助220元。
3、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培训:按每人每天40元安排补助资金,平均每人补助5200元。
4、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按每人每天30元安排补助资金,平均每人150元。
六、检查考核
县卫生局成立项目检查组:
组长:彭先言-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温健全-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成员:刘克勤-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
柯昌桥-县中医院副院长
吴永忠-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张莉-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人教股。
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各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督办检查。县卫生局将于10月上旬进行抽查考核,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各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七、培训教材
由卫生部负责编写培训大纲和教材,具体情况待方案确定后由县卫生局指导购买。
各单位在组织实施2007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沟通,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县卫生局人教股联系。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0719-622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