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秘[2010]72号
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切实做好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根据《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及《淮北市实施〈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方案(试行)》(2008年)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医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2009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008—2009两年内的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10年3月31日前。
三、考核机构
2010年起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原淮矿集团临涣矿医院)承担本院的临床类别的医师考核;烈山区海孜医院(原淮矿集团海孜矿医院)的医师在市人民医院考核;其他考核机构仍按照《淮北市实施〈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方案(试行)》(2008年)中的《淮北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名单》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考核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淮北市实施〈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方案(试行)》(2008年)等相关规定扎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确保考核效果。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符合考核条件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按照《淮北市实施〈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方案(试行)》(2008年)考核程序及方式进行考核,并填写《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上报相应的医师注册机关及考核机构。
(三)对已参加过定期考核,且有《医师定期考核档案》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可只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和《医师行为记录表》。
(四)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其考核机构提出提前考核申请;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原则上只可提出一次提前考核申请。考核机构对提前考核的人员,每周可安排固定的时间进行考核,并将时间表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五)考核结束后,各考核机构于4月25日前将信息汇总后录入《医师考核联网管理系统》。医师注册机关可根据《医师考核联网管理系统》中医师考核结果完成《医师执业证书》的填写记录。
(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中,对随意变更执业地点、超范围诊疗、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擅自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从严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