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局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林、茶)场医院,个体诊所,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卫医[2009]48号)精神,做好我县200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于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①执业时间在5年以下(既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注册)的考核对象必须参加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机构委托海南省医学会进行;②执业时间在5年以上(既2002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考核对象可不参加培训,只进行考核,委托琼中县人民医院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0年3月15日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①医师述职报告一份;②《医师定期考核表》一份(可在海南省卫生厅网站、琼中卫生信息网下载);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各复一印份。(注:所有材料需A4纸复印)。
三、培训内容:
1、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2、医师“三基”知识。
四、培训、考核时间及费用:培训时间待定,费用:300元/人。考核费用:90元/人。
五、要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是医师继续执业的必备条件之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派专人负责将本单位参加考核医师的材料收齐后,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执业时间不满5年的考核材料于12月26日前上报县卫生局,以汇总交省医学会,由省医学会组织培训和考核工作;对于执业时间5年以上的考核材料交县人民医院进行考核,县人民医院考核组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对象的考核材料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县卫生局备案。
联系人:黄志强电话号码:31822885
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