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医会[2008]002号
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全省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受市卫生局委托现将本周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周期考核对象:至2007年12月31日在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注册时间满2年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类别为:临床、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4个类别。考核对象包括村卫生室(站)、厂校医务室、个体诊所、民营医疗等机构中的执业(助理)医师。
二、各种表格填报具体时间安排:
1、“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各单位务于2008年7月31日前申报。
2、“医师定期考核表”由单位填写,每个执业(助理)医师一份,于全部考核结束后上报。
3、“医师行为记录表”为选用表,有良好行为或有不良行为的填写。时间要求2008年8月10日前完成。
4、“医师定期考核档案”由个人填写,单位核准结论。时间要求2008年8月10日前完成。
5、“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由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时间要求2008年7月31日前完成。
6、“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在全部考核结束后,由各单位填写汇总表上报,其中村级医疗机构由镇(街道)卫生院统计上报,个体诊所由医政科统计。
三、理论考试工作:各类别各级别的理论考试统一安排在8月9日上午9点进行,考试地点:市医院五楼会议室。凡符合《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六条者不参加考试。
四、考核工作: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并记入“医师定期考核表”中。时间要求:各单位应于8月10日前完成。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组织实施。各单位依据考核结果填写汇总表上报市卫生局,时间要求8月底前结束。
五、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应立即将《医师执业证书》收齐交卫生局,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由卫生局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医师定期考核表》一份交单位存入人事档案,一份由考核机构存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存档。
六、执业时间计算:从注册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时开始计算执业时间。原为认定的执业(助理)医师按取得职称时计算。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立即组织被考核人员学习有关文件,抓紧时间摸底填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6132072
桐城市医学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