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市卫生局《关于明确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考务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甬卫办医政〔2009〕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关于开展北仑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仑卫发〔2008〕91号)、《关于开展北仑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仑卫发〔2009〕4号)和《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和业务水平测评免试规定>、<宁波市医师注册培训和考核规定(试行)>和<医师定期考核需提交材料说明>的通知>的通知》(仑卫业〔2009〕8号)文件,现就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事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试对象:
经注册在我区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并符合医师定期考核一般程序的医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二、考试组织形式和时间、地点:
全区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实施,以闭卷笔试的形式组织考试。符合医师定期考核一般程序的参加由市医师协会统一命题的的理论考试(即A卷),符合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和业务水平测评免试规定的以后参加由区卫生局统一命题的理论考试(即B卷)。
A卷考试时间为2009年3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提前半小时进场),考试地点由考核机构根据人员情况确定后于3月12日前报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简称区医考办),并由区医考办做好全区医师定期考核纪律督导工作。B卷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范围及内容:
A卷理论考试按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单独组卷)四个类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两个级别,共10个专业组卷,由市医师协会统一命题。考试范围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大纲(2009年版)》,可以登陆宁波市医学会网医师考试栏或北仑卫生网医政管理栏查看。
B卷理论考试范围主要是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3号)等;考试总分100分,上述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占85%,急诊知识占15%(参考08年北仑区急诊基本理论复习题库链接1、链接2),60分及格,成绩与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挂钩。
四、考试筹备实施:
A卷考试实施前,各考核机构应及时落实考试考场及编排座位,一人一桌。实施期间,应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考务管理,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在考试结束后,各考核机构及区医考办相关工作人员按医师类别级别及考场试室顺序收齐保管,送宁波市医师协会统一阅卷。
五、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考试的医师,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3月2日前报区卫生局同意后,上报市医学信息研究所医师考试办公室,参加市医师协会组织的集中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兼传真:86782070 E-mail:wsjywk@126.com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