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对相关医疗机构中的医师第二周期的定期考核考试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业务水平测评:按照《通知》要求,公卫类别业务水平测评包括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两部分。
1、综合笔试:由市疾控中心考核办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定于6月11日上9时开始,时间60分钟,地点为市疾控中心五楼,考生8点40分进考场,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医师)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专业基础和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考生应抓紧对考试内容的复习。
2、实践技能考核:由市疾控中心考核办抽取专家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定于6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市疾控中心五楼,考生考完综合笔试后休息30分钟后即开始实践技能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体格检查;急救技术;辅助检查结果判读;常用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消毒隔离;流行病学资料处理等。
二、培训考核费用:以单位集中缴纳考核费用,执行简易程序每人50元,执行一般程序每人150元。请各医疗机构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考务费交至市疾控中心考核办。
三、医师定期考核涉及到医师的切身利益,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到上报及时、不漏报,并按时参加考试。
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将手机(或任何可对外联系的电子产品)关闭,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现考生携带手机,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生直接到蚌埠市疾控中心五楼会议室,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现场抽取考号,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三、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场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四、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六、除在试卷规定地方填写姓名和考号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九、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夹带资料,不准互换试卷等。对于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其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