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手机网
手机网栏目

手机网二维码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卫生网校 > 医师定期考核 > 正文

安徽339个机构具备医师考核资格

2008-01-12 16:47 医学教育网
|

  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为适应我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要求,经省卫生厅审核,确认全省339个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他们将承担全省相应地区的医师考核工作。

  在本次确认的339家单位中,医疗机构须设有100张以上床位;预防、保健机构医师人数须在50人以上;或者是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经省卫生厅批准,报卫生部备案。考核机构承担相应范围类别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名单同时在媒体上公布。

  参加考核的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定期考核结果。考核机构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由考核机构所在单位领导负责,并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

  同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属地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对批准委托的考核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据了解,我省首批医师资格定期考核已于近期陆续开考,全部工作将于4月底前结束。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医师资格。

报考指南
特别推荐
医学教育网医学书店
  • 老师编写
  • 凝聚要点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题库软件

题库软件:热卖中

题库设计紧扣考试大纲、考试教材、考试科目。符合考试题型与考试科目,考试资料丰富,免费试用。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