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医师协会、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部《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卫医发[2008]31号)及《关于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37号)文件要求,根据山西省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要求及考核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并上报医师定期考核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
各单位应按照医师定期考核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专门的医师定期考核领导组及办公室,并将成员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备案,详见附表1,并上交两寸免冠近照两张。医师定期考核考务培训工作将于近期展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各单位将选派一名负责考务的领导及2至3名考核办负责人参加省医师协会组织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核发医师定期考核考务人员上岗证,并负责本辖区考务人员及考生的培训、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填报被考核医师情况摸底表及被考核医师汇总表
各单位负责将本辖区被考核医师的要求填表,并于2008年11月15日前以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各一份报省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或网上发送到省医师协会邮箱sxysxh@sina.com。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医师定期考核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公平性。加强对所辖机构考核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
山西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联系人:臧蓬维 李东 薛永昌
电话:0351-3580436,3580326
传真:0351-358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