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有关要求,我局印发了蜀山区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启动了我区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现启动第二次医师定期考核报名,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实行医师定期考核是《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继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考核机构的联系和协调,按时报送考核相关资料。
二、考核对象
至2008年12月31日,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时间满2年,未参首次考核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为本周期考核对象。
三、考核时间安排
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我区第二次医师考核工作于今年2月底前结束。
12月底,考核机构按照考核名单送交途径将业务水平测评时间、业务水平测评范围和大纲通知至各相关单位。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接有关通知后,负责将其通知本机构应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09年1月上旬,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完成对本机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并将《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一份和被考核医师《医师定期考核档案》一式二份、《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二份以及其他材料,报至区卫生局。
3月上旬,医师所在单位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并将被考核医师《医师执业证书》按照考核名单报送途径上报至相应的医师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3月底前,卫生局完成考核结果记录。《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内统一加盖“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
四、考核其他事项
(一)本次医师考核工作按照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进行。
(二)为保证医师考核档案的规范统一,考核所需表格及相关材料均用A4纸印制或复印。
(三)如有不清楚事项,请联系区卫生局医政科,电话:5121106。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