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注册各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6年至200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泸市卫办发〔2008〕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2006至200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执业记录及执业经历计算
(一)考核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按第三条规定进行的考核。
简宜程序: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市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审核。
(二)考核回避程序
医师认为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市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书面申请回避。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四)医院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并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个人,取得市厅级以上技术成果的第1-3名作者等;
不良行为记录: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医疗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等。
(五)执业经历计算
1、1998年以前获得医师或医士职称的自取得医师或医士职称之日起参与执业并计算执业年限;
2、1999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之日起参与执业并计算执业年限,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因不能单独执业故不计算执业年限。
二、考核的方式及管理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一)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1、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等)情况等。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2、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医疗机构结合考核医师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提出评定意见,报市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进行复核。
3、市卫生局注册各妇幼保健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应成立专门考评小组,坚持客观、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具体的考评办法,应将考核结果通知考核者本人并公示。
(二)业务水平测评,以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内容:法律法规和医学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占20%,医学专业知识占80%)。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及《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医学专业知识: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类别的为相应(临床、中医、口腔)内科学、外科学和诊断学。
2、考试方式:45周岁以下进行闭卷考试,45周岁以上(包括45周岁)进行开卷考试。
3、考试结果:由市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阅卷,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不合格者将参加补考一次。考试成绩将作为业务水平测评依据。
4、考试报名:参加业务水平测评考试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在市医学会报名。
5、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免于业务测试:
(1)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在考核周期内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
三、考核工作相关时间(地点)安排
1、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2008年3月7日前市卫生局注册各妇幼保健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报市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泸州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行政办公室 地点 泸州市卫生局二楼)。
2、业务水平测评(笔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08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
地点: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
2008年3月13、14日由各单位在市医学会行政办公室统一领取。
四、报送材料
(一)医疗机构提交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ysdqkh@126.com):
1、《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2、《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参加考核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定期考核表》;
2、《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
3、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1)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
(2)1998年以前获得医师或医士职称的提交医师或医士职称证书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999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市医学会董涛
联系电话:0830-3121120
E-mail:ysdqkh@126.com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参与市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医疗机构名单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 龙马潭区妇幼保健院
江阳区妇女儿童医院 纳溪区妇幼保健院
泸县妇幼保健院 合江县妇幼保健院
叙永县妇幼保健院 古蔺县妇幼保健院
泸县精神病医院 合江榕山精神病院
泸州同济慢性病专科医院 泸州长健生殖健康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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