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手机网
手机网栏目

手机网二维码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卫生网校 >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 正文

江苏首批“鱼医生”在苏州诞生(2007)

2009-04-12 11:43 医学教育网
|

  为加强水生动物养殖过程中的病害防治和疫病控制,促进合理用药,规范执业行为,保障水产品从“池塘到餐桌”的质量安全,作为全国首批渔业执业兽医制度建设试点市的苏州市,近日举办渔业执业兽医资格培训。培训结束后,将举行首批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者将获《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成为一名“鱼医生”。

  2005年9月,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也明确规定了凡是从事动物诊疗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执业兽医资格,方可从业。为此,农业部决定从2008年起正式实施渔业执业兽医制度,并在江苏等四省先行开展渔业执业兽医制度的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国推广。

  苏州作为江苏省的试点市之一,苏州市农林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渔业执业兽医试点工作,成立了渔业执业兽医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苏州市渔业执业兽医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水生动物诊疗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苏州市水生动物诊疗处方及处方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对照办法的要求,该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了首次渔业执业兽医资格培训,以期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渔业执业兽医队伍地,培养一批为渔(农)民服务的“鱼医生”。

报考指南
特别推荐
医学教育网医学书店
  • 老师编写
  • 凝聚要点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题库软件

题库软件:热卖中

题库设计紧扣考试大纲、考试教材、考试科目。符合考试题型与考试科目,考试资料丰富,免费试用。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