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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09-04-09 09:2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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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卫办科[2009] 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各中等卫生学校,各有关单位:

  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是为全国各级各类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和选拔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人员提供的外语水平测试。为做好2009年LPT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34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医学所有专业。重点是口腔、护理、医药、预防专业等。

  3.工作年限:中专、大专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6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博士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报考范围

  卫生系统(含解放军系统、药监局系统、中医系统)所有单位,包括医学院校、医疗卫生行业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

  三、考试语种

  英语、日语

  四、考试时间

  2009年5月23日上午9:00—11:40

  五、考试日程安排(见附件1)

  六、考试费用

  2009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收取考试费标准为每考生260元(国医考发[2009]7号)。

  七、 报名组织:

  (一)网上报名

  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设有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LPT)网上报名管理系统(简称网报系统)。

  考生于4月1日—19日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报系统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2。考生网报完成,从网上打印报名表,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09年4月20日—21日

  2.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报名表(要求考生在线打印报名表)、考试费、照片(3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现场审核地点:

  山西省卫生厅科教处(太原市东华门23号)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09年5月11日—20日到省卫生厅科教处领取。

  联系人:吕永强

  联系电话:0351-3580498

  附件:1.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日程安排

  2.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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