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省医科院及所属单位:
为促进适宜卫生技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推广普及和规范应用,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发[2009]8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卫生强基工程第二批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内容为医疗卫生领域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或诊疗技术规范等,符合基层卫生服务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学科发展,有利于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问题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拟推广技术应是先进、成熟、安全、有效、经济、具有良好推广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的医疗卫生技术。
(三)拟推广技术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技术项目配套的设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允许在临床进行应用。
(五)申报单位(推广单位)应为应用该项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广方式
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以项目负责制的方式进行。推广形式包括:讲座或培训班、专项进修培训、“一对一”现场指导和对口支援等。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0年4月25日
四、申报数量
每个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省医科院及所属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
五、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卫生强基工程第二批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二)与推广项目有关的专家验收(结题)意见、鉴定证书、获奖或专利证明、设备或产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证明等一式一份。
各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卫生强基工程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遴选优秀适宜卫生技术项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列入《山东省卫生强基工程第二批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目录》,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推广。
联系人及电话:马强,0531-67876171
电子邮箱:sdwskj@126.com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