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科教〔2008〕12号)
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科教发〔2008〕2号)和《广西2008年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适宜卫生技术实施方案》(桂卫科教〔2008〕5号)要求,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卫生适宜技术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全面提升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受理2008年度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推广卫生适宜技术工作基础。
二、申报课题前,请认真阅读《广西2008年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适宜卫生技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充分了解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急需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我区本年度项目推广的内容及工作计划。
三、申报课题的推广时间、范围、方向和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相符。
四、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在职人员、在该研究领域中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及影响力,年龄不超过60岁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技人员。
五、为了集中卫生科技资源,实现重点突破和跨越发展,在同等条件下,对与“万名医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项目”相结合的课题优先资助。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20日。
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我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八、申报单位须按时提交课题申报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申报书及有关资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盖章后,一式5份于截止日期前报送到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
联 系 人:谢裕安 0771-2811565
唐小岚 0771-280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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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二月十六日